广交会
外国展商在第140届广交会办《展出证明》:专利宽限期与商标优先权,申请表只收中文,外文文件要附翻译机构盖章的译本
在广交会上首次展出的产品打算在中国申请专利,或者商标在展出商品上首次使用,可以向主办方申请《展出证明》,书面审核和到展位查勘属实的才出具。按主办方的指引: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身份证明和委托证明文件要在本国公证、经我国使领馆认证或走条约手续;所有材料要有中文版本,外文文件要附具有相关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申请表用中文填写并留中国大陆有效联系信息。照片要拍到展位楣板和黄色参展证明,两名以上接待站工作人员到展位查勘,所以要趁展位还在办。现场申请原件不齐的,承诺 15 个自然日内补齐可以容缺受理,自受理回执起 30 个自然日内出证;专利申请时声明宽限期,2 个月内交证明。证明不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定认可宽限期或优先权。
目录
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我们是广州的一家口译和笔译公司(广州市贯日翻译服务有限公司),不是专利或商标代理机构,不是律师事务所,也不是广交会主办方。这篇文章推荐的服务——给你的文件做盖章的中文译本——就是我们自己卖的。本文不是法律意见。下面每一条规则和数字都来自主办方自己的文件、中国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或者外交部的公告;第 9 节的税点和定金条款来自我们的常见问题页。没有一条来自我们的数据。
第 140 届广交会分三期:2026 年 10 月 15—19 日、10 月 23—27 日、10 月 31 日—11 月 4 日。如果你在广交会上首次展出一件产品、打算就它在中国申请专利,或者在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一个商标,可以向主办方申请《展出证明》;主办方书面审核和到展位查勘属实的,才出具。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有六个月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主办方说它的展出证明有助于证明这种展出,对商标优先权也是一样。对外国企业,主办方的指引另加了三样费时间的要求:委托代理机构;身份证明文件和委托证明文件要在本国公证、再经我国使领馆认证(或走条约规定的手续);每一份外文文件都要附翻译机构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这篇文章用主办方自己的原话把这三样讲清楚,也指出原文在哪里就不往下说了。
1. 你是哪一种情况
| 如果你是 | 现在的规定 | 那就这样办 | 由谁决定 |
|---|---|---|---|
| 你要首次展出一件产品,打算在中国申请专利 | 展出证明可以在线下展期间以及闭幕后六个月内申请。拍下产品在展位上的照片、由两名以上接待站工作人员到展位查勘,都是其中的环节(第 5 节) | 在你那一期开幕之前就定下来。专利申请要在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不是从闭幕算;主办方自己也建议尽快申请专利(第 2、6 节)。中文产品名称先和替你起草中文专利请求书的人对好(第 4 节) | 主办方出具证明;宽限期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第 2 节) |
| 你要在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一个商标 | 主办方的问答说,商标优先权自展出之日起六个月,优先权证明在申请时提交、或者三个月内补交(第 6 节) | 请你的商标代理人确认现行的提交规则;趁展位还在,把展出全貌拍下来(第 5 节) | 主办方出具证明;优先权由商标主管部门认定 |
| 你的公司是外国企业 | 指引说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身份证明文件和委托证明文件要在本国公证、经我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走条约规定的手续。所有材料都要有中文版本,外文文件要附具有相关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盖章的中文译本。申请表要用中文填写,并留中国大陆地区有效联系信息(第 3、4 节) | 现在就委托代理机构,出发之前就开始办本国的手续。代替中国营业执照要交什么,先问 tsz@cantonfair.org.cn(第 3 节) | 主办方 |
| 你的产品摆在别人的展位上,例如你的经销商 | 指引只点名了两种申请人:展位楣板上的公司,以及经广交会正式备案的联营企业(第 5 节) | 在那一期之前书面问 tsz@cantonfair.org.cn 你能不能申请 | 主办方 |
| 你的专利已经授权,或者商标已经注册 | 主办方的问答说,一般无需办理展出证明(第 2 节) | 问你的代理人展出日期还有没有用处 | 你的代理人;证明本身由主办方决定 |
| 你在那一期之前已经在中国提出申请,但还没有授权或注册 | 问答只讲了已授权、已注册的情形(第 2 节) | 问你的代理人还需不需要这份证明 | 你的代理人 |
| 这件产品在别处已经展出或公开过 | 申请表要你承诺广交会上的这次是首次展出(第 8 节) | 申请之前先和你的专利代理人谈 | 国家知识产权局;这是法律问题,我们不回答 |
| 你打算闭幕后邮寄申请 | 闭幕后六个月内可以,但材料要经过公证或者能以其他方式证明生成时间,例如公证照片的拍摄时间(第 5 节) | 在你那一期里、展位还在的时候就把这类证明办好 | 主办方 |
| 你想在中国以外使用这份证明 | 指引和问答说的都只是在我国申请 | 问那个国家的专利或商标律师 | 那个国家的主管机关 |
| 你的公司在香港、澳门或台湾 | 指引让你按司法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不走第 3 节那条路 | 问你的公证人适用哪种程序,再向 tsz@cantonfair.org.cn 确认 | 主办方 |
2. 展出证明是什么,不是什么
主办方的问答给展出证明下了定义。对专利来说,它是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的主办单位或组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注明展览会的展出日期、地点、名称,以及该发明创造展出的日期、形式和内容,并加盖公章。对商标来说,它证明该商标在这个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
法律上的依据是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这一条的开头和与这里有关的那一项: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上面省略号处是第(一)项。下面是《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它把「承认」限定得很窄(共 1 句):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所称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是指国际展览会公约规定的在国际展览局注册或者由其认可的国际展览会。
也就是说,「承认」指的是在国际展览局注册或者由其认可的展会。主办方自己的展出证明样式里写着,广交会由商务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这是否使它成为第二十四条所说的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不由我们决定。
主办方对自己的证明也是这么说的。申请表的填表说明第 3 条,全文照引(共 3 句):
《展出证明》仅用于证明申请企业在广交会展出相关展品、商标事实使用,不代表能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宽限期或优先权的认可。经认可的《展出证明》可能带来的宽限期,仅保证申请企业自身的申请不因技术公开而丧失新颖性,不代表最终能申请相关专利。为确实保障权利,建议申请企业尽快申请专利。
换句话说:证明只证明你展出过;宽限期认不认,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事;认了也只保你自己的申请不因这次公开丧失新颖性,不保证专利能拿到;主办方自己建议尽快申请专利。
问答另外给了两条限制。宽限期对抗不了在你申请日之前独立作出同样发明并提出申请的人。专利已授权、商标已注册的,一般无需办理展出证明。
3. 外国企业的规则:主办方的原话
主办方的《广交会参展企业申请办理〈展出证明〉指引(试行)》里,讲外国申请人的只有一项,第 4.6 项。挂这份指引的主办方页面,我们没有找到英文版。全文照引(共 3 句):
申请企业为外国企业的,应当依法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并提交经其所在国相关政府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订立有关条约中规定证明手续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委托证明文件;申请企业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文件应按司法部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所有文件资料应当提供中文版本;外文文件应当同时提供具有相关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申请企业应保证中文译文的准确性。
这一项里有三件事。第一是代理机构。指引没有说是哪一类代理机构,只说「依法」。到了后面申请专利的那一步,法律写得很明白。专利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共 1 句):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展出证明算不算这里的「其他专利事务」,指引没有说,请问你的代理机构。
第二,公证和认证针对的是两类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和委托证明文件。同一份指引的第 4.2 项要求每个申请企业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这些是按中国企业的样子列的。申请表上倒是有「国别(地区)」和「企业注册编号」两栏,但外国企业拿什么代替第 4.2 项,指引没有写明。动手之前先问 tsz@cantonfair.org.cn。
第三,第 4.6 项没有点名海牙认证(附加证明书)。外交部公布,《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自 2023 年 11 月 7 日起在中国生效,其他缔约国的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的附加证明书。附加证明书能不能满足第 4.6 项里「条约规定的证明手续」这一句,对你的国家、你的每一份文件是否成立,指引没有说。这由主办方决定。请书面去问。
4. 译文:指引要求什么,又留下了什么没说
这里有两层。第一层,申请表本身只能用中文。申请表的填表说明第 1 条,全文照引(共 1 句):
所有内容应以中文填写并提供中国大陆地区有效联系信息。
随申请表附的《展品说明》,要写展品名称、展会中对外发布的相关资料、可能泄露的技术的简要说明并附照片;外观设计则是展品名称和彩色照片。它还写明,展品名称应与后续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一致。如果你的专利代理人还没定下请求书里的中文名称,你就先用中文填了表,两边可能对不上。先和代理人把中文名称对好。
第二层是第 4.6 项:每一份外文文件都要附翻译机构盖章的中文译本。这包括已经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委托证明文件。按我们的读法,你作为「展会中对外发布的相关资料」附上的外文宣传册、单页也在其内,因为这句话说的是外文文件,没有加限定。这一点对你要紧的话,请向 tsz@cantonfair.org.cn 确认。
这条规则没有说的:它没有定义什么是「相关翻译资质」;没有说翻译机构必须在中国;没有要求译员签名。对照一下,主办方的知识产权投诉流程是要求译员签名加翻译机构公章的,我们在另一篇文章里讲过。它也没有说公证书本身、附加证明书或认证页要不要一起翻译。最后一句还把译文准确性的责任放在了你这个申请企业身上,而不是主办方身上。这些空白我们不替它填。想要确定,就在翻译之前把你打算提交的清单发给主办方,书面去问。
关于顺序有一个建议,这是我们的建议,不是主办方的:按你最终要提交的样子去翻译,也就是在公证、附加证明书或认证办完之后再翻,不要之前就翻;除非你的公证人要对译文本身做公证,或者时间不允许。这样译文和接待站看到的那几页是对得上的。
我们是翻译公司,这项服务是我们自己卖的。我们的常见问题页写着:需要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的证件,我们的译文加盖翻译公司公章;我们是注册翻译公司,有有效营业执照。这是否符合「相关翻译资质」,由主办方决定。联系我们时请说明用途是广交会展出证明,并引第 4.6 项那一句,我们会在开工之前确认你的译本上会有什么。我们不替你填中文申请表或《展品说明》,不替你定专利请求书里的中文名称,也不做你的代理机构。
5. 只有展位还在的时候才能办的事
谁能申请。 指引第 6.3 项把参展企业定义为在广交会正式备案使用展位、有广交会编码的参展企业——「即展位楣板所列公司」。它还包括联营企业:与参加广交会的流通型企业有联合经营或供货关系、并经广交会正式备案的非流通企业。除此之外没有点名别的。
照片。 专利的照片要体现展品全貌、展品在展位上,并体现展位楣板和展位上的黄色参展证明(第 4.1.1 项)。商标的照片要包含展出商品首次使用该商标图样的展出全貌——展位、展板、展位上的黄色参展证明——并体现完整、清晰的商标图样(第 4.1.2 项)。这些只能在你那一期、展位还搭着的时候拍。
查勘。 展期内,接待站先书面审核材料;审核通过的,由两名以上接待站工作人员到展位现场查勘并填写《现场查勘登记表》;查勘属实的出具受理回执,否则退回申请材料(第 5.2 项)。所以工作人员来查勘的时候,展品还得在展位上。
展出日期。 必须在你参展那一期的线下展期间之内(第 6.1 项)。
事后申请。 闭幕后邮寄申请的,要提交经过公证证明、或者能以其他方式证明生成时间的申请材料,指引举的例子是公证照片的拍摄时间(第 4.1.3 项)。怎么安排,指引没有说。趁展位还在,问你的代理机构。
如果接待站来展位时你的展位人员需要口译,这位口译员需要的是展商这一侧的证件,不是采购商那一侧的。规则见我们的展商请翻译那一篇。
6. 时间表
| 环节 | 期限 | 出处 |
|---|---|---|
| 展出日期 | 在你那一期的线下展期间之内:10 月 15—19 日、10 月 23—27 日或 10 月 31 日—11 月 4 日 | 指引第 6.1 项 |
| 在展馆里申请 | 线下展期间,到你所在展区的接待站工作点 | 指引第 2、3 项 |
| 邮寄申请 | 闭幕后 6 个月内 | 指引第 2 项 |
| 现场申请时原件不齐 | 自受理回执出具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补齐 | 指引第 4.5 项 |
| 现场申请后出证 | 自受理回执出具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容缺受理的,自收齐材料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 | 指引第 5.2 项 |
| 邮寄申请后出证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书面审核;证明材料能证明展出时间的,30 个自然日内出证,否则退回 | 指引第 5.3 项 |
| 在中国申请专利 | 首次展出后六个月内,前提是宽限期适用(第 2 节) |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
|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交宽限期证明 | 提出申请时声明,自申请日起 2 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 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
| 商标优先权期限 | 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 | 主办方问答 |
| 商标优先权证明 | 申请时提交,或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补交(按主办方问答的写法) | 主办方问答 |
其中有两个钟是互相顶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两个月从你的专利申请日算起;主办方的三十个自然日从它出具受理回执算起,容缺的话更晚。把这两个日子都告诉你的专利代理人。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还写明,申请时没有声明、或者没有按期提交证明文件的,该申请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还有,这里的两个「六个月」不是一回事:宽限期从展出算起,申请展出证明的窗口从闭幕算起。
问答在讲商标规则时引的是《商标审查审理指南2011》(共 1 句):
根据《商标审查审理指南2011》,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基于展会的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申请日起三个月内补充提交。
这个出处我们没有拿现行的商标审查规则去核对,你的商标代理人应该核一遍。
7. 在哪里申请,问谁
线下展期间,指引让你到展位所在展区的接待站申请(第 3 项)。它列出了下面这些地点和电话。主办方说它从第 136 届起出具展出证明;这份指引标着「试行」,挂它的页面日期是 2026 年 9 月 16 日:
- A 区: 展馆 6、8 号馆之间中堂东西两侧洽谈室 1、2。专利 020-89120886;商标版权 020-89120987。
- B 区: 行政办公中心综合区负一楼 17—20 会议室。专利 020-89120988;商标版权 020-89120993。
- C 区: C 区 14.4-1、14.4-2 号柜台。专利 020-89075918;商标版权 020-89075794。
- D 区: 20 号展厅对应珠江散步道 M2 夹层 G2J37—40 号房间。专利 020-89078012;商标版权 020-89077004。
- 非展期邮寄: 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 669 号 1806 房;电话 020-89138313。2025 年参展手册里收的这份指引,这里写的是 020-89138312;主办方第 140 届知识产权投诉常见问题解答给的非展期咨询电话是(008620)89138313。拿不准就写信到 tsz@cantonfair.org.cn。
主办方的第 140 届知识产权投诉处理指引确认本届在 A、B、C、D 四个区都设投诉接待站工作点,但没有重复这些房间和电话。从境外拨打,用 +86 20,去掉开头的 0。
还有一处没对上。主办方展出证明页面上写的申请渠道是投诉系统 complain.cantonfair.org.cn;指引则说申办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不受理电子材料申请(第 4.5 项)。我们不替你选。页面上的咨询邮箱是 tsz@cantonfair.org.cn,你适用哪一种,去那里问。
8. 如果已经出了问题
- 身份证明或委托证明文件来之前没有办认证。 现场申请时,原件不齐全但承诺在受理回执出具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补齐的,接待站可以容缺受理(第 4.5 项)。没办认证的文件算不算这里的「原件不齐」,由接待站决定,出发之前先问 tsz@cantonfair.org.cn。你所在国家的认证能不能在 15 天里办完,要问你的公证人。办不完的话,闭幕后六个月内还可以邮寄申请,但材料要能证明生成时间(第 5 节)。
- 你的译文没有翻译机构的公章。 找一份有公章的。我们可以做。把页面和截止日期发给我们,我们告诉你赶不赶得上——这个答案一单一议,我们不在文章里猜。
- 展位已经拆了,你没有拍照片。 第 4.1.3 项要的是能证明生成时间的材料。你手上的东西算不算,由主办方决定;问 tsz@cantonfair.org.cn。
- 接待站退回了你的材料。 第 5.2 项说查勘不属实的退回申请材料;指引没有写申诉途径。书面问接待站原因。
- 这件产品在广交会之前展出或公开过。 申请表要你承诺广交会上的这次是首次展出。这对你的专利意味着什么,是专利代理人的问题;我们不提供法律意见。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没有认可宽限期。 这是专利审查的问题。请委托专利代理人或律师。
9. 我们卖什么,不卖什么
盖章的中文译本,用于第 3、4 节里的那些文件。告诉我们用途、截止日期,以及第 4.6 项要的是翻译机构的公章。每一单单独报价。我们的报价不含税: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加 6%,普通发票加 3%;新客户通常付 30—50% 定金,这些都写在我们的常见问题页上。
口译员,给你的展位人员用,在接待站查勘或者你去接待站办事的时候。我们在广州的译员列在口译员名录里;展商这一侧口译员的证件规则见第 5 节链接的那篇文章。
我们不做的事。 我们不代办专利或商标申请,不做第 4.6 项要求的代理机构,不在境外办理公证、附加证明书或认证,也不判断你的发明或商标符不符合条件。我们不提供法律意见。需要的话,请委托专利或商标代理机构,或者律师。
联系我们:WhatsApp +86 139 2416 6640,或微信(微信号 Saralee93),或者我们的联系页。如果是翻译的事,第一行就写明,并给出截止日期。
认证翻译和公证翻译的区别,见我们的说明;海牙认证和三级认证的区别,见这一篇。
10. 来源和日期
- 《展出证明》办理,主办方页面,2026 年 9 月 16 日发布,含咨询邮箱和申请渠道:广交会官网。我们没有找到这个页面的官方英文版。
- 《广交会参展企业申请办理〈展出证明〉指引(试行)》,挂在上面那个页面上:PDF。我们把它和主办方 2025 年参展手册附件 13 比对过:除了邮寄途径的电话(指引是 020-89138313,参展手册是 020-89138312),文字相同。
-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出证明申请表》(含填表说明第 1、3 条和《展品说明》),挂在同一页面上:Word 文件。展出证明样式见 2025 年参展手册附件。
- 《广交会〈展出证明〉办理问答》,挂在同一页面上:PDF。
- 《第140届广交会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处理指引》,2026 年 9 月 16 日:广交会官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 年修正)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国家知识产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第三十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
- 外交部,《〈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外交部网站。
- 我们的常见问题页,2026 年 10 月 8 日读取:translationchina.com/m/faq/。
以上页面均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读取。「没有找到官方英文版」的意思是:我们用同一个 id 加 EN 后缀去问网站自己的内容接口,没有返回任何内容。规则可能在展期中调整,依赖本文任何内容之前,请先看主办方自己的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