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翻译
「120 小时 TEFL」不是条文里的门槛——外教工作许可,规定到底是怎么写的
招聘广告上的「需 120 小时 TEFL 证书」在中国规定里找不到原文。《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B 类第(三)款的原话是: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 2 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的,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证书只是「免两年经历」的三张替代票之一,而学位那一条没有替代品。这篇还处理三件公开材料里少见的事:一是「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定义并不在国家层面公开的版本里,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挂出的那份多了一整段(TEFL in China;境外机构证书须 120 学时以上且内容涵盖课堂管理、课程计划、语法、词汇学、音系学,并由申请人提供可查询的课程网页;国外高校证书须该校列入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名录);二是同一段里还有「放宽国籍」一款,限定的是学位或教师资格的取得地而非国籍,并把学历认证从三选一收窄为只认留服中心;三是条件不齐时可以走计点积分 60 分这条备选路。另附教学场所的边界(双减第 15 条禁止聘请境外外籍人员开展培训、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第十六条、广州持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与办学许可证)、「外教新规」的真实状态,以及已经办错时的补救路径。
目录
招聘广告上那句"需 120 小时 TEFL 证书",在我们查到的各版本《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国家级公开版与地方公布版)里,都找不到这么一句原话。它是从一段更长的条文里压缩出来的,而压缩时被丢掉的,恰好是可能让不少人不必买证书的那几条路。
这篇把这段条文原样摊开,逐句注明出处和日期。我们做的是翻译,不卖证书、不代办审批。
先说清楚本文讨论的范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Z 字签证那条线)里,"外国语言教学人员"这一类的资格条件。至于学位证书本身怎么认证、去哪个机构办,是另一件事,我们在上一篇里按学位取得地拆成了三条路,这里不重复。
一、条文原文:两句话里其实有三层
国家层面的依据是《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它以附件形式发布(我们查到的几份公开版本分别标作"附件"或"附件 3");按广州市科技局的业务问答,这条线的两份主文件是《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 号)与《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 号)。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公开的 PDF 版本里,"外国专业人才(B 类)"第(三)款全文如下:
(三)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 2 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先说明一个贯穿全文的读法:条文里的"以上"含本数。"2 年以上"包含整两年,"120 小时以上"包含 120 小时的课程,"60 分以上"包含 60 分。英文资料里常见的 "more than 120 hours" 是翻译造成的收紧,不是条文本身更严。
款名之后是两句话,请拆成三层来读:
- 原则: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
- 基线: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且 2 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
- 免除:满足以下任一条,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 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或 - 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 - 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
这里有一个几乎所有招聘页面都没写清楚的事实:证书不是入场券,它是"免两年经历"的三张替代票之一。 条文免除的是工作经历,不是学位。学位那一条是"且",没有替代品。
也就是说:
- 已经有学士学位 和 2 年语言教育工作经历的人,条文并没有要求你再去考一张证书。
- 学位本身就是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的人,同样不必买证书——你已经落在第一条免除里了。
- 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的人,落在第二条。(条文只写"所在国",没有定义它指国籍国还是居留国,以受理机关口径为准。)
- 只有当你既不满 2 年经历、学位又不是教育/语言/师范类、也没有所在国教师资格时,那张国际语言教学证书才是第(三)款之内留给你的入口——即便如此,掏钱之前先看第五节的点数路径。
以下所有内容都受一句话约束:条文要求什么,和聘用单位、受理城市要求什么,是两件事。用人单位可以自行设定录用条件,完全可能要求条文并未要求的证书;部分城市的口径也高于全国公开版本。在决定不买证书之前,先拿到聘用单位的书面材料清单,和受理机关自己公布的清单——按这个顺序。
顺便一提,"外国语言教学人员"是 B 类项下单列的一款(第(三)款),跟第(一)款那个通用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和 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并列关系,不是它的下位。看条文时别串行。
二、"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到底指什么
国家层面公开的那份《分类标准》,到"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这几个字就停了,没有往下定义。定义只出现在深圳公布的那一份里。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网站上挂出的《分类标准》PDF,在同一款下面多了这样一段:
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指:国家外专局国外人才信息研究中心颁发的 TEFL in China 证书;经由国外社会培训机构和教育机构培训测试获得国际语言证书的,培训课时需达到 120 小时以上,授课内容需涵盖课堂管理、课程计划、语法、词汇学、音系学等语言教师必要技能培训,申请者应同时提供该培训课程的网站相关界面供查询;对于取得国外高校相关国际语言资格证书的,该高校需列入中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国外院校名录。
这一段里有三条并列的路,和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义务:
| 证书来源 | 条件 |
|---|---|
| 国家外专局国外人才信息研究中心 | 颁发的 TEFL in China 证书 |
| 国外社会培训机构、教育机构 | 培训课时 120 小时以上;授课内容需涵盖课堂管理、课程计划、语法、词汇学、音系学等语言教师必要技能培训;申请者应同时提供该培训课程的网站相关界面供查询 |
| 国外高校 | 该高校需列入中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国外院校名录 |
"120 小时"这个数字确实存在,但它只管第二条路——国外社会培训机构和教育机构发的证。而且这条路上还挂着一句常被忽略的话:取证这件事落在申请人身上。 你要能提供该培训课程的网站相关界面供查询,也就是说课程页面得打得开、课时和授课内容得查得到。
在我们经手翻译课程说明的案子里,卡住人的往往不是证书本身,而是这一句:网课平台改版、课程下架、页面只剩一张营销图,课时数和大纲都拿不出来。买证之前先看一眼它的课程页面长什么样,比比较价格重要。
第三条路则把审查转移给了学校名录:条文要求该高校列入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jsj.moe.gov.cn,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主管)公布的国外院校名录。这里要提醒两点。截至本文发布,该网站改版后,我们在它的导航和它自己的网站地图上都找不到"国外院校名录"这个栏目,旧的分国别页面也打不开;而该网站本身写着"目前网站的信息内容还在更新完善之中"。所以这条路没法自己上网一查了事,需要向受理机关确认当前以哪一份名单为准。
还有一处名称问题需要说明:条文写的是"国家外专局国外人才信息研究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是 2018 年机构改革前的建制名称。2018 年之后它不再单设,牌子先由科学技术部对外保留——这也是上面那份国家级 PDF 至今挂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上的原因;2023 年机构改革后,引进国外智力的职责划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牌子自 2023 年 8 月 31 日起改挂在人社部。条文里的机构名沿用了旧称,具体发证与查验渠道请向受理你申请的机关确认,不要只听卖证方的说法。
三、同一份《分类标准》,你读到的可能是两个版本
这是本文最值得记住的一点。我们把能公开找到的几份《分类标准》对照了一遍:
| 公布方 | 是否含"证书定义"段 | 是否含"放宽国籍"段 |
|---|---|---|
| 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公开的 PDF | 否 | 否 |
| 东南大学国际合作处转载的版本 | 否 | 否 |
| 广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办指引》(2020 年修订)转录的版本 | 否 | 否 |
|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网站上的 PDF | 是 | 是 |
需要克制地下结论。深圳那份 PDF 的文档属性题名写的是"国家外国专家局文件",但制作程序是 WPS 文字、创建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正文里 A 类第(五)款"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后面被插进了一句国家版没有的"(以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中确定的世界知名大学名单为准)",B 类第(四)款还在国家原句之后补了一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以深圳市统计局公布为准"——说明它是一份被本地化处理过的转录件,不能据此断言这两段是深圳自己写的。
能确证的只有一句,但这一句就够重要:你在国家级公开渠道读到的那一份,读不到这两段;而受理你申请的地方,可能按含有这两段的版本来审。
所以正确的做法不是背诵某一个版本,而是:打开受理城市实际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那个部门自己公布的那份,看它写到哪里。视城市不同,那可能是科技局、外专局,也可能是人社局(第二节说的 2023 年那次调整就是原因)。广州的申办指引转录的是短版本;深圳公布的是长版本。这两个城市之间的口径差异,上一篇在学历认证上也出现过一次。
四、不是母语国国籍,还能不能教
这是英文网络上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有一份地方公布的版本写到了它——据我们所见,也只有这一份。同样出自深圳公布的那份版本,紧接在证书定义之后:
放宽部分外国语言教学人员的国籍要求,此类人员应在以其所教授语言为母语的国家取得博士学位或教育类、语言类、师范类硕士学位,或者在以其所教授语言为母语的国家取得教师资格,其学位需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请连着资格条件一起读。这一段是三选一的资格 + 一条附加要求:
- 取得地,不是国籍。 限定语是"在以其所教授语言为母语的国家取得"。它管的是你在哪里拿到这个学位或资格,不是你拿哪国护照。
- 档次比默认路径高。 走这一款要的是博士学位,或者教育类、语言类、师范类的硕士学位,或者在该国取得的教师资格——不是学士。
- 最后半句是附加的硬条件:其学位需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它管的是前面两条学位分支。走"在该国取得教师资格"这一分支的人手上没有学位,按国家指南,国外专业资格证明走的是我驻外使领馆认证/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公证机构公证,不是学历认证。这一段本身没有点名是哪家机构;《广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办指引》附录 7《学历和无犯罪记录认证途径》把"中国学历认证机构"写明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服中心)。仍建议向受理机关确认它指的是不是留服中心。
第 3 点值得单独说。走默认路径(母语国母语教学)的人,学位认证按国家指南是三选一——我驻外使领馆认证、学位所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或留服中心认证,怎么选、各要多久,上一篇拆过。而放宽国籍这一款走学位分支时,把三选一收窄成了一条:只认我国学历认证机构。 这个差别,我们在英文的外教信息里没见过有人写。
在依赖这一段之前请注意:它出现在深圳公布的那份 PDF 里。国家级公开版本、东南大学转载版、广州转录版都没有这一段。如果你不是所教语言母语国的国民,请在签合同、买机票之前,书面向受理机关确认它是否适用这一段。只在一个城市的文件里存在的放宽条款,不能默认在别处也能用。
五、条件不齐时,还有第二个入口
B 类除了第(三)款那条专门通道,还有第(六)款:计点积分在 60 分以上的专业人才。
《分类标准》附的"积分要素计分赋值表(暂行版)"里,与外教相关的几项摘录如下(只是摘录,不是完整档位表):
| 计分项 | 标准 | 得分 |
|---|---|---|
| 受教育程度或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 | 博士(或最高等级职业技能资格/高级技师)/ 硕士(或技师)/ 学士(或高级工) | 20 / 15 / 10(此项最高 20) |
| 工作年限 | 2 年 | 5(超过 2 年的每增加一年加 1 分,此项最高 20) |
| 每年工作时间 | 9 个月及以上 | 15 |
| 国内聘用单位支付年薪(万元) | 按档计分,45 万元及以上为最高档 | 此项最高 20 |
| 年龄 | 26–45 岁一档最高 | 15 |
| 汉语水平 | HSK 五级或以上 / 四级 / 三级 | 5 / 4 / 3(此项最高 5) |
| 工作定向 | 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等特别地区,各 10 | 此项最高 10(不叠加) |
一个学士学位、刚满 2 年经历、全年授课、年龄在 26–45 之间的人,光这四项就是 10 + 5 + 15 + 15 = 45 分。但要看清 45 分够不到什么:本表里汉语水平最高一档也只有 5 分,合计 50 分。最后那十分只能来自薪酬档或工作定向,而薪酬档是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倍数划的——普通外教的薪资在这一项上可能一分不得。这仍是一条被忽略的备选路径,但要按你真实的薪酬档和真实的任职地去算,不要按乐观读法算。
但要提醒两件事。第一,这是按公开赋分表做的算术,不是审批结论,最终由受理机关认定。第二,边界值别自己猜:我们对照的几份版本里,薪酬和年龄档位的括号写法并不一致(国家版印的是"(35,45)",广州转录版印的是"[35,45]"),开区间还是闭区间会影响卡在边界上的人,遇到这种情况直接问受理机关。另外,表中有些类别(例如"国家级贫困县")所依据的划定后来有过调整,现行档位定义同样请向受理机关确认。
六、教在哪里,也是有边界的
拿到工作许可只解决了"你能不能教",还有一层是"这家单位能不能聘"。工作许可是绑聘用单位的,单位出问题,许可跟着出问题。
全国层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2021 年 7 月 24 日印发)第四部分"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第 15 项"强化常态运营监管"的最后一句写着:
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这一句直接关掉了"人在国外、线上给境内学生上课"这条路——在该意见所规范的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范围内。
同一份意见的第 14 项还有两句同样管到岗位本身的话:"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以及"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也就是说,在学科类校外培训岗位上,工作许可之外还叠了一层教师资格要求——这一层比本节其他内容都更硬,值得先确认岗位属于哪一类。
广东层面。《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粤教监管〔2024〕5 号,2024 年 11 月 11 日)第十六条【教学、教研人员队伍】共七句,其中两句与外教直接相关,另有一句是常被连带问到的限制。以下为节引,中间有省略:
民办培训机构聘任的教学、教研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者其他相应的专业资格、资质。……民办培训机构不得聘任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民办培训机构聘任在我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
该标准第二十二条写明"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也就是现行有效,这一点我们查过了。(地方规范性文件几乎都带有效期,引用前值得看一眼。)
广州层面。 广州市教育局公布《广州市持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我们查到的最新一批是《广州市持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截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发布,同页写明:
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要持有《办学许可证》,凡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都不是合规机构。
该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更新"。更早的第二批(2024 年 4 月 8 日发布,数据截至 2024 年 3 月 17 日)把范围说得更细:"不论是语文、数学等学科培训,还是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培训,都要持有《办学许可证》"。所以如果聘用单位是校外培训机构,签合同之前先确认它持有《办学许可证》。
这里要划清一条界:《办学许可证》是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高校、公办与民办中小学、持证国际学校、以及做内部培训的企业,适用的是别的资质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应类型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载明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对这些单位,正确的问法是"你们持有的是哪一种资质,能不能看一下原件",而不是照着"办学许可证"这个名字去要。另外,名单是分批发布且不定期更新的,不在这一批名单上并不等于无证。
七、关于"外教新规马上要实施了"
时不时会有人拿"外教新规"来推销服务。事实是这样的:
教育部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就《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挂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上。截至本文发布,我们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规章"栏目里(该栏目显示"现行有效 49 部",最新一部是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布的教育部令第 55 号)逐条看过:2020 年 7 月之后公布的令(第 48 号至第 55 号),没有一部是这部办法。
需要把话说到位:我们只能就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该栏目作此陈述,而该栏目只收录现行有效的规章(某部规章若发布后又被废止,也不会出现在这一列)。这部办法是否以规章以外的形式印发、或将来会不会发布,请以主管部门公告为准。但如果有人以"新规即将实施"为由让你现在就补什么材料、买什么服务,值得多问一句依据是哪份文件、文号是多少。
八、如果你已经办错了
- 已经买了证书,但拿不出课程页面。 先别丢。看发证机构能否补出课时证明和课程大纲;补不出来的,回头看第一节的另外两条免除路径(教育类/语言类/师范类学位、所在国教师资格),或者按第五节算一次点数。
- 只有在你依赖"放宽国籍"那一款时才成立的一条:这一款限定的是学位/资格的取得地。取得地不符的,这一段帮不了你,接下来应看第五节的点数路径。如果你本来就是所教语言母语国的国民,这一款与你无关,你的学位在哪国取得不受它限制。
- 学位认证送错了机构。 大致分工是:境内高校自己发的学位找学信网,国外高校发的学位找留服中心。但有一类例外要特别注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里由外方高校授予的学位,虽然人一直在国内读,拿到的仍是境外学位,应当找留服中心,不归学信网。如果你的情况卡在这条线上,送件之前先向认证机构确认你手上这一张属于哪一类;两者的分工和三条认证路径见上一篇。
- 聘用单位没有相应办学资质,而你已经在上课了。 这不是翻译或材料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它不只是学校的麻烦:工作许可建立在聘用单位的资质之上,超出有效许可范围工作的后果落在个人身上,不是只落在机构身上。先别再加课时,要求看这家单位实际持有的是哪一种资质原件,然后把问题交给受理机关或执业律师,而不是等学校慢慢去补。
- 人已经在国内,要换聘用单位。 许可绑的是证上写明的那家单位,不会跟着你走。换单位意味着重新办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先后顺序、中间是否允许有空档,由受理机关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决定,不由学校决定。不要凭旧许可或口头承诺就到新单位开始上课,也不要接受"先上班、手续后补"。 辞职之前先问清楚本地的正确顺序。
- 在外面另接了课。 工作许可授权的是为证上载明的那家单位工作。周末或兼职给别人上课是另一个问题,有另一套答案——接之前问受理机关,不是接完再问。
- 拿的是 90 日以内的短期安排,却当成了长期教职。 《分类标准》把"从事临时性、短期性(不超过 90 日)工作的外国人员"划在 C 类。那是另一条线,有它自己的手续,不是"没手续",也不能顺延。如果这份工作实际上是长期的,就必须按长期职位重新申办;能否在境内转办、还是必须回境外办,由受理机关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决定。趁当前停留期还有余量时去问,别等到期满。
体检和无犯罪记录那一段的时限陷阱,我们在来华工作体检那一篇里单独写过。
九、一句话选哪条(每条都带属地)
第 1–3 条的前提是第一节那条原则对你成立:你教的是你本国的母语。 如果不成立,请先看第 5 条——第 1–3 条未必对你开放。
- 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且 满 2 年(含)语言教育工作经历 → 条文没有要求你再买证书。(全国公开版本口径;聘用单位和受理地仍可能要求证书,先书面确认这两项。)
- 学位是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 → 免 2 年经历,同样不必买证书。(全国公开版本口径;聘用单位和受理地仍可能要求证书,先书面确认这两项。)
- 有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 → 免 2 年经历。(全国公开版本口径;聘用单位和受理地仍可能要求证书,先书面确认这两项。)
- 以上都没有,只能靠证书 → 按深圳公布的版本,须落入 TEFL in China、120 小时(含)以上的境外机构证书、或名录内国外高校证书三者之一;走第二条的,你要自己提供可查询的课程网页。(深圳公布口径;广州转录的版本没有这一段,以受理机关要求为准。)
- 仅当你走"放宽国籍"这一款时(即你不是所教语言母语国的国民):这一款要求博士学位、或教育类/语言类/师范类硕士学位、或教师资格,必须在以所教授语言为母语的国家取得,并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取得地不符的,这一段帮不了你,接下来应看第 6 条而不是第 1–3 条。如果你本来就是所教语言母语国的国民,这一条与你无关。(深圳公布口径;只在该版本里存在,务必先向受理机关确认。)
- 条件都不齐 → 算一次点数,60 分(含)是 B 类的线。(全国公开版本口径;边界值问受理机关。) 7a. 聘用单位是校外培训机构 → 签合同前确认它持有《办学许可证》。高校、公办民办中小学、做内部培训的企业适用的是别的资质文件,问法应当是"你们持有哪一种资质、能否看原件",而不是照着"办学许可证"这个名字去要。(广州口径;其他城市各自公布名单、各自更新。) 7b. 无论在哪里 → 在该意见所规范的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范围内,严禁机构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该禁止性规定的对象是机构。(全国口径。)
各地政策不同,请以受理机关当时的要求为准。 本文只做条文与出处的梳理,不构成对个案的法律意见,也不替任何机关认定你属于哪一类。
十、我们能做的和不能做的
先说不能做的,免得浪费你的时间:我们不代办工作许可,不发任何证书,不评估学历等同性,也不判断你该归 A 类还是 B 类。 这些都由受理机关和法定认证机构决定。
能做的只有一段:材料的中文译文。 学位证书、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受理机关确实要求时,第二节说的那份课程大纲/课时证明。
这里要说一句对我们不利的话:第二节条文的原话要的是"课程的网站相关界面供查询"——一个可查询的网页,它并没有要求翻译件。要不要翻译、要哪种形式的翻译,请在下单之前问受理机关,问的对象包括我们。
两句对我们不利但属实的话,也一并写在这里:在广州,只有翻译公司盖章的译件不满足申办指引的字面要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自 2018 年起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时不再收取翻译公司出具的译件。这两条的细节在上一篇。换句话说,你的材料到底需要哪一种形式——公证处出具的译件、认证机构自有渠道,还是别的——只有收件的那个机构说了算。先问,再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