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许可

广州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外国投资者凭实缴 400 万元或占股 30% 以上可以申请 B 类,广东省内换单位想免重办要「同一系统」加清单,以及通知没写的事

广州市科技局 2024 年 11 月开展的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2026 年 1 月延期一年,实施期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按我们的计算,距 11 月 7 日还有 54 天,上一次延期通知在原截止日过后 27 天发布。第二条:在广州市内投资(实缴)400 万元人民币或占股比例 30% 以上、完成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并参与日常经营的外国人,经所在区市场管理部门确认,可按规定申请 B 类;延期要交按期实缴出资证明、纳税和中外籍员工社保证明等。通知没写间接持股算不算、区里确认什么、是否免掉学历和工作经历。第一条:在广东省内同一系统内、纳入清单的单位之间流动,经两家单位同意并分别备案,可免于重新办理工作许可,有效期仍按原有效期;不在清单上的,照旧注销后重新办理。通知没有提居留证件。另讲外文材料要公证机构出具或使领馆认证的中文翻译件。本文不是法律意见。

广州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外国投资者凭实缴 400 万元或占股 30% 以上可以申请 B 类,广东省内换单位想免重办要「同一系统」加清单,以及通知没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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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于 2026 年 11 月 7 日。我们是广州的一家口译和笔译公司(广州市贯日翻译服务有限公司),不是外国人工作许可的审批机关,不是市场监管部门,不是律师事务所,也不是代办工作许可的中介。这篇文章最后推荐的服务——把工作许可申请里的外文材料译成中文——就是我们自己卖的。本文不是法律意见,也不是合规意见。凡是我们自己算出来、而不是官方文件给出的数字,会在那一段里说明;本文没有用到我们公司的任何数据。

这篇写给在广州投资开了公司、想凭这家公司办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在广东省内从一家单位换到另一家的外籍员工,以及替这些外国人办许可的人事。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2024 年 11 月起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一共四条。本文讲其中两条:外国投资者可以凭投资申请 B 类工作许可;外籍员工在广东省内某些单位之间流动,可以不重新办理工作许可。试点延期过一次,现在的实施期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下面讲这两条各自写了什么、哪些条件它没有定义、哪些事它一个字没写,以及打算在截止日之前用它的人该怎么办。港澳台居民不是外国人,不在本文范围内。

一、你属于哪一行

第二列概括的是它指向的那一节;那一节写的是我们的读法时,表里写的也是我们的读法。广州市的受理窗口是广州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地址是越秀区解放南路 155 号广州市公安局外国人入出境接待大厅 4 层,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试点通知还列了黄埔区、南沙区的外国人工作服务窗口,市科技局的通知给的咨询电话是广州市政务服务热线 020-12345。

你的情况 通知怎么说 那就这样办 由谁决定
你在广州投资开了公司,或者打算投资:实缴 400 万元人民币(按我们的读法,以上也算),或者占股 30% 以上;公司已经登记注册,你参与日常经营 第二条:经所在区市场管理部门确认,「可按规定申请」B 类;通知没有定义什么算参与日常经营,也没写区里确认什么(第三节) 为了走这条路而实缴出资、买入或调整股权之前,以及提交申请之前:先问所在区的市场管理部门确认什么、凭哪些材料,再问窗口 B 类的哪些条件对你仍然适用、2026 年 12 月 31 日还在审的申请怎么算,以及按这条路批下来的许可在那之后怎么延期(按我们的计算,2027 年 3 月 31 日之后到期的许可,延期最早也要到 2027 年才能提;第二节) 区市场管理部门确认;许可由审批机关决定
你的股份是通过一家公司持有的,比如香港或其他境外的控股公司,不在你个人名下 通知说的是投资或占股的「外国人」,没写通过公司间接持股算不算(第三节) 靠这条路或者改变持股方式之前,先问区里的部门和窗口 区市场管理部门和审批机关
你正好占股 30% 通知写的是「30%以上」,自己没有定义;民法典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按我们的读法 30% 整也在内(第三节) 靠正好 30% 走这条路之前,或者为了凑到 30% 调整股权之前,先问区里的部门和窗口 区市场管理部门确认;许可由审批机关决定
你的出资是认缴,还没有实缴 「实缴」写在 400 万元旁边;占股 30% 那一半没提实缴;延期要交按期实缴出资的证明(第三节) 问区里的部门和窗口:你按哪一半认定,延期时「按期实缴出资」要交什么证明 区市场管理部门确认;许可由审批机关决定
你没有学士学位,或者相关工作经历不满 2 年 通知没写这条路免掉 B 类通常的条件;全国分类标准 A 类「创新创业人才」里那两项要以知识产权出资;A 类另有一项给董事长、总经理等,限鼓励类产业的小型外商投资企业(第四节) 为了走这条路而投资或调整股权之前,先问窗口 审批机关
你已经按这条路批了 B 类,快要延期 延期要交按期实缴出资证明书、财务凭证、经营情况、纳税证明、中外籍员工缴纳社保证明;广州的指引要求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0—90 日内提出延期,不足 30 日系统里就提不了(第三节) 早点把这几样准备好,让单位在 30—90 日之内提交;延期落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的(按我们的计算,2027 年 3 月 31 日之后到期的许可一定是),通知没写按什么办,要问窗口,但不要等答复再提交 审批机关
你要换到广东省内另一家单位,两家可能属于「同一系统」、也在清单上,或者你不知道(清单没有公布) 第一条:经两家单位同意、并各自备案后,可免于重新办理;许可证有效期仍按原有效期,延期、注销仍在原审批地办;按我们的计算,2027 年 3 月 31 日之后到期的许可,延期最早也要到 2027 年才能提,通知没写那时按什么办(第二节、第五节) 请两家单位在你和现单位的合同结束之前问窗口:两家在不在清单上、各自要备案什么。合同已经结束的,现在就问:广州的指引给单位的期限是提前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申请注销,通知没写按第一条流动时这一条怎么办。许可证三个月内到期的,再问由哪家单位提延期 审批机关
你已经或者快要到新单位上班,走的是第一条 通知写的是两家单位「分别备案后」才免于重新办理;备案之前就在新单位上班算不算非法就业,由公安机关认定(第五节) 上班之前先问两家单位备案是不是都办完了,再问窗口上班之前还要不要办别的;已经上班了的,现在就问 公安机关;审批机关
你要换单位,并且已经知道两家不在同一系统,或者不在清单上 未纳入清单的单位人员流动按原程序办:在原单位注销,在新单位重新办理(第五节) 看我们那篇换单位;广州的指引给原单位的期限是提前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申请注销 审批机关
你是外籍员工要离开的那家单位的人事 第一条要你这边同意并备案(第五节);广州的指引给单位的期限是提前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申请注销,通知没写按第一条流动时这一条还适不适用;条例第二十六条要求单位在聘用的外国人离职时及时报告出入境管理机构,通知没有提(第六节) 合同结束之前问窗口:按第一条你这边备案什么、注销那一条还用不用办;合同已经提前终止或者已经解除聘用关系的,现在就问,指引的 10 个工作日从那一天起算。报告的事问出入境管理部门 审批机关;公安机关
你的许可是按薪酬承诺批的,现在要按第一条流动 延期和注销时按原承诺薪酬提交证明材料;按薪资承诺批的许可,广州的指引要求延期时交近 12 个月个人所得税税单(第五节) 还在考虑新单位的薪酬时,就问窗口:新薪酬低于原承诺的,延期怎么办;已经谈定了的,在提延期之前问 审批机关
你要按第一条流动,或者已经流动了,手上是工作类居留证件 通知一个字没写居留证件;法律规定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变更的,持证件人十日内申请变更,条例还要求单位在聘用的外国人离职或变更工作地域时报告(第六节) 流动之前就问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这次流动算不算登记事项变更;已经流动了的,现在就问:如果算,法律规定的十日从变更之日起算 公安机关
你打算临近 2026 年 12 月 31 日用这个试点 实施期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没写那一天还在审的申请怎么办;上一次延期通知在原期限过后 27 天发布,是我们算的(第二节) 别指望一定会再延;申请或备案能早办就早办,并问窗口 12 月 31 日还在审的怎么算 审批机关;上一次延期是市科技局发的通知
你的单位、或者批你许可的城市在广东其他城市 这是广州的通知;它依据的省级方案,我们没有找到原文;按第一条流动的,延期、注销仍在原审批地办(第五节、第七节) 问批你许可的那座城市的窗口,以及你单位所在城市的窗口,有没有同样的做法 批你许可的那座城市和你单位所在城市的审批机关
你的材料是外文的 广州的指引要的是公证机构出具、或使领馆认证的中文翻译件(第八节) 见第八节 公证处;审批机关

二、这份通知、那次延期和几个日期

市科技局 2024 年 11 月 21 日成文、第二天发布了这份通知。它依据的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科专字〔2024〕219号);这份省级方案的原文我们没有在网上找到(11 月 7 日的网页搜索,以及我们 11 月 6 日读过的省科技厅部门规范性文件栏目(最早到 2013 年)里都没有)。通知一共四条:广东省内单位间流动(第一条)、投资者(第二条)、理工科硕士毕业生(第三条)、广州的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第四条)。讲日期的那一句是(原文一句):

上述试点内容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意思是:上面这几项试点内容从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延期通知落款 2026 年 1 月 23 日、1 月 27 日发布。管用的那一句是(原文一句,后面另有一句写咨询电话):

为进一步便利外国人来华工作,广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延期实施1年,实施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试点内容、办理流程仍按《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执行。

意思是:试点延期 1 年,实施期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内容和办理流程仍按 2024 年 11 月那份通知执行。

由此可以算出几个日期,都是我们自己算的。2026 年 12 月 31 日距本文核对的 11 月 7 日还有 54 天。上一次的延期通知,落款比原来的截止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晚 23 天,发布晚 27 天。两份通知都没写:截止日之前递交、截止日之后还在审的申请怎么办;按试点批下来的许可,试点结束之后延期时怎么办。广州的指引规定延期不得早于有效期届满前 90 日提出,所以 2027 年 3 月 31 日之后到期的许可,延期最早也要到 2027 年才能提。会不会再延,我们不预测。

这两份通知我们都没有找到英文版:市科技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栏目(53 条)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900 条),都是我们 11 月 6 日读的,里面有别的文件的英文版,没有这两份的。

三、投资者那一条:第二条原文

第二条全文是(原文两句):

在广州市内投资(实缴)400万元人民币或占股比例30%以上,并完成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且参与日常经营的外国人,经所在区市场管理部门确认,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工作许可(B类)。延期工作许可需提交按期实缴出资证明书、财务凭证、经营情况、纳税证明、中外籍员工缴纳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逐个条件看:

  • 钱或股份。「实缴」写在 400 万元旁边:按我们的读法,认缴了、还没出资的钱不满足这一半。占股 30% 那一半没提实缴。按我们的读法,「以上」管两头。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这份通知没有自己定义,按我们的读法正好 30% 也在内。
  • 谁的股份。这一句说的是投资或占股的「外国人」,没写通过一家公司(比如香港的控股公司)间接持有的股份算不算。
  • 登记注册,并参与日常经营。「参与日常经营」没有定义。
  • 区里的部门确认。通知没写所在区市场管理部门确认什么、凭哪些材料、要多久。
  • 「可按规定申请」。通知说的是可以申请 B 类,没写这条路免掉 B 类通常的条件(比如学士学位加 2 年相关工作经历),也没写「按规定」指的是哪些规定。
  • 延期那张清单。延期要交按期实缴出资证明书、财务凭证、经营情况、纳税证明和中外籍员工缴纳社保证明;公司没有中国员工的交什么,通知没写,早点问窗口。广州的指引要求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0—90 日内在系统里提出延期,不足 30 日的,系统里就提不了;指引写的是,B 类这时要按境外办理工作许可通知的程序重新申请。

有一份英文转述(11 月 7 日我们英文搜索的第一条结果),它的英文把这一条写成占股「over 30%」,漏掉了区里部门的确认和「按规定」;它写的截止日还是延期之前的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中文原文为准。

四、全国分类标准里本来就有的几条路

外国创业者能看的,不只第二条。全国分类标准(广州指引的附录 1)A 类的「创新创业人才」里,第 1 项是(原文一句):

1.以拥有的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出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企业实际投资累计不低于50万美元、个人股份不低于30%的企业创始人。

同一组第 2 项给以这类知识产权出资、连续三年年销售额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A 类另有一项,给鼓励类产业的小型外商投资企业聘请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B 类通常那一条是学士及以上学位加 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另有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 4 倍,以及计点积分 60 分以上(见我们那篇计点积分)。

第二条的原文里,A 类第 1 项要的知识产权出资、连续三年、50 万美元,一样都没有。它那句「按规定」会不会把 B 类通常那一条的学位和工作经历带进来,通知没写;问窗口。

五、广东省内换单位:第一条原文

第一条全文是(原文五句,分两段):

外国人在广东省内区域内同一系统内的有关单位流动,经流出单位和流入单位同意,并在流出、流入单位分别备案后,可免于重新办理工作许可,工作许可有效期仍按原有效期计算,延期、注销等业务仍需在原工作许可审批地办理,延期时应提供经现单位盖章的相关情况说明。涉及薪酬承诺事项的外籍人才,延期和注销工作许可时应按原承诺薪酬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的,无需办理变更。

本措施实行清单制管理,未纳入清单的单位人员流动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原程序办理,即在流出单位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注销后,在流入单位重新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详情请咨询广州市及黄埔、南沙外国人工作服务窗口。

它没有定义、或者留给窗口的:

  • 「同一系统」。没有定义。广州的指引里同一个词加了引号,指的是网上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这里没有引号,按我们的读法指的是同一个集团或行业系统。你的两家单位算不算,问窗口;由审批机关认定。
  • 清单。通知没有公布;我们 11 月 6 日读的市科技局工作许可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1 月 7 日的网页搜索里也都没有找到。不在清单上的,按原程序办。
  • 备案。两家单位各自备案;向谁备案、在系统里还是在窗口,通知没写。
  • 有效期不重新起算。许可证仍按原有效期计算;延期、注销仍在原审批地办,延期时要交现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按广州的指引,延期仍要在有效期届满前 30—90 日内提出。
  • 薪酬承诺跟着你走。你的许可是按承诺薪酬批的,延期和注销时就按那份薪酬提交证明材料;按薪资承诺批的许可,广州的指引要求延期时交近 12 个月个人所得税税单。

没有第一条的话,在广州换单位就是注销旧许可、重新办理;我们那篇换单位把这套程序走了一遍,也讲了广佛同城那几条——它们免交了新申请里的几样材料,但没有免掉重新申请。广州的指引给单位的期限是提前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申请注销;按第一条流动时这一条还适不适用,通知没写。通知写的是两家单位「分别备案后」才免于重新办理。备案之前就在新单位上班算不算非法就业,由公安机关认定;那篇第七节列了罚则。

同一份英文转述把条件只写成经当前和新单位同意(with the consent of their current and new employers),还加了一句可以在线申请变更工作单位(apply for a change of employment online)。通知的中文原文除了两家同意,还要「同一系统」、两家单位分别备案和清单;它没有写在线申请变更,并且说许可证本身无需办理变更。

六、居留证件那一侧,通知一个字没写

第一条只管工作许可,通知没有提居留证件。居留证件由公安机关签发,法律对变更另有规定。《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是(原文一句):

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

同一条第一款列的登记项目里有「居留事由」。按第一条换单位算不算登记事项变更,通知没写,由公安机关认定。另外,《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给单位定了一项义务,开头和第(一)项是(原文一句加四项,这里引开头和第(一)项):

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一)聘用的外国人离职或者变更工作地域的;

第二十六条在 2013 年文本和 2025 年修订本里文字相同。试点通知同样没有提这项义务。流动之前就去问出入境管理部门,别等那十日开始算了再问;已经换了单位的,现在就问。

七、另外两条,以及广州以外

第三条:在名单上的世界高水平大学或者国内 147 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取得科学、技术、工程、数学领域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 1 年内、有确定聘用单位的,可以免工作经历,办有效期不超过 1 年的 B 类许可;见我们那篇计点积分;在中国读完硕士想留在广州工作讲的是另一条给外籍毕业生的路。第三条还规定,从事创业活动的,可由创业园、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机构为其申请有效期不超过 1 年的 B 类许可。第四条继续实施广州的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见我们那篇广州工作许可典型案例。

这份通知是广州的。它依据的是一份省级方案,但原文我们没有找到,不知道它覆盖哪些城市;广东其他城市有没有发自己的通知,我们也没有核过。单位在深圳、东莞或者别的城市的,问那座城市的窗口;按第一条流动的,延期、注销仍在原审批地办,也要问批你许可的那座城市的窗口。

八、外文材料,以及我们做什么

不管走哪条路,申请里都有境外出具的材料。广州指引的材料清单里有 2 年及以上相关全职工作资历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清单上这两项都写明带翻译件),以及最高学位(学历)证书;A 类的部分申请人其中几项可以用承诺制代替。非中文的材料,指引写的是(原文两句):

5.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经我国公证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除外)或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内容意思与原件严重不符的,用人单位须重新提供。

它写的是我国公证机构出具、或者使领馆认证。这份指引是 2020 年修订的,早于《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2023 年 11 月对中国生效,没有写附加证明书现在能不能代替领事认证那一步;见我们那篇附加证明书还是领事认证。

这些材料我们翻译: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境外雇主的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区里的部门或窗口要的话,境外控股公司的登记文件;语种以我们常见问题页列出的为准(中文与 24+ 种语言互译)。指引要的是公证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所以我们做的是前面一步:把文件译准、体例与原件对上,交给公证处;收不收这份译文,由公证处按自己的流程决定。

我们的常见问题页写着:公证翻译由我们与中国公证处协调,公证这一步一般需 3—7 个工作日,每份另加 ¥150—400;学位证这类证件按件收费,通常 ¥50—120,篇幅长的按千字计;新客户通常付 30—50% 定金;报价为人民币不含税,专票加 6%、普票加 3%。你符不符合第一条或第二条,我们不判断;工作许可申请,我们也不代办。

把材料和你需要的日期发给我们:WhatsApp / 微信 +86 139 2416 6640(微信号:Saralee93),或者联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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